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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儿童医院怎么走?从沧口汽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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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岛儿童医院怎么走?从沧口汽车站

不晓得你在城阳什么位置 如果在北站附近 可以坐305科技街下然后步行一站路过去 下车问问路人 基本都知道儿童医院 没必要转车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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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转21也可以 坐305在四方小学和华阳路间任意站转均可 不过儿童医院门口现在修路 21不能直通儿童医院 要在大港站下 走过去

二、石家庄的经纬度,简介

石家庄地处河北省中南部,环渤海湾经济区。位于北纬37°27′~38°47′,东经113°30′~115°20′之间,东与衡水接壤,南与邢台毗连,西与山西为邻,北与保定为界。南北最长处约148.018公里,东西最宽处约175.383公里,周边界长760公里。辖区总面积15848平方公里,新兴城市石家庄市为河北省省会,在首都北京的西南方向,距北京283公里。

200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917.5万人,比上年增长0.8%,其中市区217.3万人,增长2.9%;全市非农业人口353.8万人,增长6.8%,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市人口出生率12.28‰,死亡率7.24‰,自然增长率5.04‰,比上年下降0.49个千分点。

石家庄市辖6区17县(市),即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矿区、辛集市、晋州市、藁城市、新乐市、鹿泉市、常山区、深泽县、无极县、赵县、栾城县、高邑县、元氏县、赞皇县、井陉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和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共有镇114个,乡108个,办事处43个,行政村4488个,居委会449个,家委会195个。

石家庄素有“南北通衢,燕晋咽喉”之称,是全国铁路、公路、邮政、通讯的重要枢纽。石家庄火车站为为全国三大编组站之一,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客货中转中心,有京广、石太、石德三条铁路交汇于此,朔黄铁路横穿我市北部;公路运输四通八达,京深、石太、石黄、石济高速公路和107、307、308等到国家级公路在市域内纵横交错;石家庄民航机场已开通20多条国内航线;地方道路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形成了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地方道路为支脉,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邮政通讯是全国重要的邮件处理中心和北京以南地区通讯网络枢纽,目前,可与世界168个国家和地区、国内174个城市开展互办特快专递业务;全市程控电话总容量192万门,移动、联通、铁通通信十分便捷。

三、福建省道201漳东线637公里750米

溪东村附近

四、异地候机楼的建设作用

(1)方便旅客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城市候机楼除了能较好地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航空运输需求,方便航空出行,还将起到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打造城市名片的重要作用。

(2)提高对外交通地位,放大区域竞争优势。对于没有航空港的城市,建设城市候机楼,对接周边枢纽机场,将从较大程度上弥补无民航机场的交通劣势,提高对外交通地位,放大区域竞争优势,强化对周边城镇的向心力和辐射力。

(3)健全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城市候机楼通过与铁路、城际轻轨、公路及城市公交、地铁系统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协同运作,对健全完善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乃至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4)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旅游业发展。城市候机楼作为城市的交通枢纽设施之一,必将带来人、物和信息的集散,随着集散量的增加,其周边相关设施也将达到一定规模。因此,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层面上讲,城市航站楼的建设也是一次综合开发,是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重要机遇。此外,城市候机楼建设将有力地促进和提升地方旅游业的发展。

五、地震保护措施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震监测设施,是指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地震遥测台网设施和其他地震监测设施。

本条例所称地震观测环境,是指保障地震监测设施得以正常发挥工作效能的周围各种因素的总体。

第三条 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有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对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应当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对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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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护范围

第七条 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地震台(站)内的地震监测仪器设备、设施;

(二)地震台(站)外的观测用山洞、仪器房、观测井(水点)、井房、观测线路、通信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专用堤坝、专用道路、避雷装置,及其附属设施;

(三)地震遥测台网接收中心的观测设备、设施;

(四)地震遥测台网的中继站、遥测点观测用房、地震传输设备、供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五)地形变、地磁、重力、地电测线和测点的测量标志及其保护设施、测量场地以及专用道路等。

第八条 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是指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于扰源的最小区域。

干扰原距地震监测设施的最小距离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未列人有关附表的铁路、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发电厂、建筑群、无线电发射装置等其他于拢源距地震监测设施的最小距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实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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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措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和城乡规划部门。

第十条 新建或者扩建地震台(站)、地震遥测台网的规划和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应当通报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同级城乡规划部门。

新建和扩建地震台(站)、地震遥测台网,应当征得建设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地震台(站)观测规范的要求选址,避开各种于扰源。

第十一条 无人值守的地震台(站)地震遥测台网以及其他地震监测设施,应当由拥有该监测设施的单位委托所在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保护。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地震监测设施委托保管书》,明确各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妨害;确实无法避免而又必须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前应当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同意,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增建抗干扰工程,确保地震监测设施发挥正常工作效能。所增加的工程建设费用山建设单位承担。

(二)拆迁地震监测设施。由地震监测设施使用单位负责办理拆迁手续,建设单位承担拆迁、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全部费用。在新的地震台(站)、地震遥测台网正常开展工作满一年后,原地震台(站)、地震遥测台网方可拆除;因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需提前拆除地震台(站)、地震遥测台网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报请国务院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禁止下列危害、破坏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行为:

(一)进入地震台(站)进行影响地震监测工作的活动,或者拆除、损坏地震台(站)建筑、设备、设施;

(二)在地震台(站)的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石、设置振动设施或者堆放金属物品;

(三)在地电布极区埋设金属管道、修建变电所以及切断、损坏观测线路和地下设施;

(四)破坏、污染观测井(水点);

(五)在地形变和地磁的观测撤至观测标志之间以及在观测标志周围设置有碍测量的障碍物;

(六)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影响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工作效能;

(七)危害、破坏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下列危害、破坏地震遥测台网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行为:

(一)拆毁、损害地震传输设备和附属设施或者在距其10米范围内挖掘土石;

(二)移动、损坏观测线路;

(三)在距超高频天线接收端前方250米范围内种植成片林木、堆放金属物品;

(四)在距地震传输设备250米范围内点火烧荒;

(五)危害、破坏地震遥测台网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禁止擅自移动、损毁地震测量标志或者在距地震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施工以及进行可能妨害其工作效能的其他活动。

第十六条 用于地震监测的通信网络和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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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 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本条例,为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破坏、哄抢、盗窃地震监测设施的行为检举有功的;

(三)制止破坏。哄抢、盗窃地震监测设施的行为,防止事故发生的。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有权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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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七九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地震局发布的《国家地震局关于保护地震台站观测环境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一:

干扰源距测震台(站)的最小距离

(以拾震器为起算点)

干扰源种类

距测震台(站)的最小距离(公里)

三级以上公路、机械化农场

1.00

飞机场

5.00

岩石破碎机、重型机械

5.00

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

3.00

四至十层建筑物

0.20